肃南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25 11:46:04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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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在肃南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县监委负责人代表县监委作《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报告。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
肃南县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成员及职责,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报告专项工作。在报告起草、修改过程中,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乡镇纪委、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并将专项工作报告呈请市纪委监委、县委批准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和支持,会前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指示,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肃南县监委严格落实国家监委、省市监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一线延伸,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近年来,全县共查处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件34人,其中:处分14人,组织处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报告从4个方面梳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做法,总结提炼出4条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报告指出,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也必将有力推动县监委今后的工作。下一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县监委将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建立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工作台账,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梁生红 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