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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17 17:05:26    浏览:0 分享

“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文章强调,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内在逻辑。在推进人权发展实践中,我们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无论是新生婴儿还是百岁老人,每一个生命都得到悉心呵护,感染率和死亡率保持全球最低水平;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新时代人民至上的发展实践,有力说明了中国人权真真切切维护人民利益、给人民带来幸福,生动诠释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人权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在人权问题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理想国”,不需要对别国颐指气使的“教师爷”。美西方一些国家,抗击疫情不力、因疫致死悲剧不断,种族歧视根深蒂固,枪支暴力愈演愈烈,贫富差距持续扩大,自身人权问题劣迹斑斑,却打着“人权”“民主”旗号肆意干涉别国内政,结果导致一些国家战乱频发、社会长期动荡、人民流离失所。这充分暴露了西方“民主”“人权”的虚伪双标,充分暴露了其遏制别国发展、维护自身霸权强权的险恶用心。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要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人权保障的要求不断提高。要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对于人权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不断开辟人权事业新境界,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化、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