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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以“硬监督”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7-21 22:12:29    浏览:0 分享

肃南县纪委监委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作为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监督方式、优化监督举措,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推动政策落实、革除作风顽疾、扫除行业乱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肃南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工作部署要求纳入政治监督台账,紧盯“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责任不落实、政策不兑现、承诺不履行等8类问题。紧盯县委、县政府《肃南县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暂行措施(十八条)》、《肃南县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二十条)》和《肃南县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从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4个方面开列26项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三进三问三查”活动实地走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所急所盼所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改进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作风监督,增强干部服务意识。紧紧盯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普遍存在、反映强烈、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服务企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纠治“慵、懒、散、推、拖、绕、乱”等作风顽疾。对“12345”接诉即办工作中企业和群众满意率低的3个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推动干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贴心服务。根据《肃南县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肃南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制定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政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制度14项,对县政府、各部门进驻大厅事项运行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事项进驻不全、服务效率不高的2个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整改问题。开展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将“放管服”改革纳入年终考核目标责任书,对部门和乡镇“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督办力度。

强化监督实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好“四库一细则”建设、互联网+监管“两个清单”认领和数据的录入,及时更新涉企信息,已完成农牧、教育、市场监管、环保四部门双随机抽查4批次。做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小微企业信息平台共归集涉企信息2276条,其中涉及小微企业扶持目录61条。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印发《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甘肃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办法(试行)》,通过信用体系监管平台对实施备案的23家企业进行核查,未发现相关企业失信问题。公布《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第一批)》,公布从轻处罚情形128项、减轻处罚情形119项、不予处罚情形72项。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统筹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营商环境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县推动简政放权“清障”行动。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梳理应进未进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现场督导、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等方式,压茬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县级大厅设有服务窗口45个,窗口工作人员57名,进驻部门单位30个、乡镇2个,至目前,办理各类服务事项907件。(贺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