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向肃南县反馈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情况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10-25 14:57:53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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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3月下旬至6月下旬,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对肃南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了指导督导,形成指导督导情况反馈意见,于8月9日向肃南县进行反馈。反馈会上,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组长张华同志通报了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情况,县委书记陆思东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贯通融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十五届肃南县委能够始终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要求,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研究谋划、抓好落实。县委书记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县委常委会常态化学习、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县委理论中心组坚持学习巡视巡察内容,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书记专题会议。创新巡察方法、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嵌入式”“保姆式”“巡回式”“跟班式”“对标式”措施,加强巡察的指导督导,完成了68个部门单位、8个乡镇、105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任务,并通过“四方协同”机制,“整改问效四审一评一问责机制”,抓好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反馈了肃南县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履行职能责任、巡察组履行具体实施责任、贯通融合部门协作配合等五大类12个方面的问题。
会议要求,县委要进一步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纵览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加强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履行好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及日常监督情况汇报。巡察办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职能责任,探索创新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巡察组要坚决落实好政治巡察要求,紧盯“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了解实情,印证核实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巡察机构要落实巡察与纪律纪律、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督查成果共享共用。
陆思东表示,肃南县委将把巡察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情况反馈会为契机,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党纪党规落实到位,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