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用好“五式”监督法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3-17 18:16:19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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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肃南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最关切的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统筹运用“清单式”“派单式”“闭环式”“抄告式”“交账式”“五式”监督法,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确保监督靶向精准、工作举措务实、监督质效明显,切实以高质量的监督保障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落实。
“清单式”监督。聚焦总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以及主题教育、作风建设、疫情防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关联度高、契合性强的任务统筹起来,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对监督内容、监督责任、监督时效以简洁直观的方式呈现,让监督可量化易执行。
“派单式”监督。根据阶段性和长期性的重点任务,围绕突出监督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年度监督计划表》《每月监督工作提示单》《三台账》(监督检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问题线索台账),每月初发送至各纪检监察组织,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根据“一表一单”的内容“按图索骥”“按方抓药”,让监督有计划有重点。
“闭环式”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交办-督导-整改-反馈”机制,从问题交办后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发送《提醒交办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对收到交办单后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列为作风整顿、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同时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形成全链条监督闭环。
“抄告式”监督。探索建立廉情抄告、回告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单位“一把手”通报其分管(主管)部门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按时回告,在做好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倒逼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的同时,推动相关单位全面整改问题,提升监督质效。
“交账式”监督。实行“一月一交账”工作机制,形成月初领单、月末交账的监督工作模式。各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底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指标体系相关表册及“三台账”,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汇总梳理统计数据和面上工作情况等,加强综合分析,查找短板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够的及时提醒、约谈。至目前,制定监督清单4份,监督工作提示单3份,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发送提醒交办函50余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杰其草 赵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