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4-25 20:27:56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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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2023年“五一”端午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作风建设的历史自觉和政治担当,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节日期间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桌餐”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以培训、考察、招商名义或“吃空函”等形式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违反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精准把握“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紧盯享乐奢靡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一抓到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杰其草 赵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