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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纪委:一次回访工作带来的感悟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16:32:21    浏览:0 分享

2022年12月,根据县纪委的工作安排,大河乡纪委的工作人员开始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你好,我是大河乡纪委的工作人员.....”在大河乡喇嘛湾村村民刘某的家中,我出示证件,并与刘某坐下慢慢聊着。
刘某为大河乡喇嘛湾村党员,村支部宣传委员,2022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收到公安机关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并且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刘某也因此受到大河乡纪委给予的党内警告处分。
“你不要紧张,我今天来呀,就是想跟你聊聊天,做个回访工作,了解一下你近期的生活生产情况以及你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和整改情况,你不要有心理压力.....”看着红着脸有些手足无措的刘某,我态度和善、面带微笑的说明来意。
“我们在之前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对你做过充分的调查和了解。你是一个和善老实的人,村干部跟我们说,你平常对村上的事务十分热心,能积极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和村上的其他各项活动,家庭关系也很和谐,周边邻里对你的评价也很不错。现在孩子多大了?在哪里上学?今年的生产情况如何......”我通过这种随意唠家常的方式,渐渐缓解了刘某紧张的情绪,也打开了他的话匣子。
“家中一切都好,生产生活也一切正常。就是自从发生了上次的事,我心里一直过意不去。我当时喝完酒确实是存在了些侥幸心理,当时真不应该那么做。作为一名村上的党员,我不仅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反而违法乱纪,给自己和村上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真的非常后悔......”。刘某低着头,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懊悔中。
看到刘某态度的转变,我急忙安慰到:“既然你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下定决心永不再犯,那么组织相信你一定能够做到。你也不要有思想压力,以后还是好好生产生活,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向我们反映。”
“知道了,谢谢组织的关心。通过这段时间的反思,我有很多感悟。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会时刻牢记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请组织放心。”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决心悔过就还是会被接纳。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是进一步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方式,也充分体现了对受纪律处分人员的严管厚爱,维护受纪律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敢于面对错误、积极改正错误的受处分人员,我们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有思想包袱和抵触情绪的受处分人员,我们帮其“找病根、施良策”。真正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打开心结、感恩组织、重拾信心,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监督执纪执法的工作效果,推动形成“回访一批、教育一批、重塑一批”的长效机制。 (大河乡纪委 杨璟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