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落地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1-16 17:34:52    浏览:0 分享

“《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完善为具体的纪律条款,为今后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精准法规依据。”肃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后,肃南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由案件审理室主任通过“新旧比对”“学用结合”等方式,对违纪情形、管理周期、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结合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把《条例》纳入集中学习计划,依托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和支部集中学习,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重点研习“改、增、删”部分的内容,准确理解背后“纪律的精神”,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同时,充分利用肃南纪检监察网、“清风肃南”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条例》原文,集纳转载相关权威解读文章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县纪委监委将围绕学习贯彻《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把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落实到各层级、延伸至各领域,把纪律教育和基层实际相融合,让纪律教育更走心。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推动《条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落细落地。
“纪律教育必须久久为功。我们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与学习贯彻党章相结合,深入开展《条例》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在培养‘自觉的纪律’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人表示。(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