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用好“提级审理审核”机制,推动案件质效“双提升”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12-16 09:25:24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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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在认定被审查人违反群众纪律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方面证据链还存在断点,需要再补证完善……”近日,肃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乡镇纪委移送的傅某某违纪案件进行审核时,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并反馈整改意见,该镇立即按照反馈的清单逐项进行补充审查,对案件材料进行完善。这是该县以“提级审理审核”为抓手,以乡案双审理机制推动基层案件质量提质增效的生动实践。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查审不分”“标准不一”等问题,深化“提级审理审核”机制,构建起“审核、反馈、整改、提升”的全链条质控体系,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方面严把审核关,从证据、定性、量纪方面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强化执行监督,对乡镇案件处分决定送达、宣布等情况全程跟踪,确保处分决定“落地见效”,推动乡镇案件从“办结”向“办优”转变。今年以来,提级审核审理案件23件,发现并反馈问题138个。
“提级审理审核”是提升基层案件整体质量的有效举措。全县8个乡镇成立案件审理小组,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相关要求,首先对案件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理,随后移送县纪委监委联系室进行审核修改完善,最后正式提交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审核,形成审理审核意见。整个审理过程中,乡镇内部审理组、县纪委监委联系室、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都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既增加了审理经验的积累,也实现了案件质量提升和教育培训功能的叠加效应。
“‘乡案’涉及面广,案件查办质效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做深做细“提级审理审核”工作,以基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钟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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