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泱翔中心小学时任校长李志军因违纪违法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04 09:33:48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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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志军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伙同他人虚列支出,累计套取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13013元,并全部用于学校其他开支,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规定,2020年6月肃南县纪委给予李志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肃南县监委给予李志军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