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扎实开展“四项资金”集中整治工作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7-20 20:15:16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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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肃南县纪委监委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重点围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保障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县民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召开“四项资金”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四项资金”监督工作方案》,建立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1+4”监督工作机制。同时,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好时间、力量、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整治。
坚持协同推进。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把“四项资金”监督整治与“两清理两整治”专项行动、“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深化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推广应用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至目前,全县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受理并答复了信访举报12件,收缴了违规违纪资金3.87万元,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5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了提醒、告诫约谈。
抓好集中整治。督促县民政局严格规范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至目前,取消城市低保对象16户40人,取消农牧村低保对象33户77人;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5户8人,农牧村低保对象31户56人。督促县人社局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进行集中核查整治。至目前,收缴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94万元。督促县医保局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合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督促县应急局对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各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郝茜、杰其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