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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发挥特约监察员“四员”作用 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3-29 12:48:15    浏览:0 分享

“设立特约监察员,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鲜明态度。”对监委特约监察员杨海蓉来说,2019年3月4日接过监委特约监察员聘书的一幕依然记忆犹新。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以来,监委通过搭建履责平台、强化学习研讨等方式,促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当好内外并举“监督员”、执纪监察“参谋员”、社情民意“联”、党纪法规“引导员”!

一是搭建履责平台,明确职能职责。县监委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及会议研究等严格程序,聘请了以全国人大代表杨海蓉、全国政协委员贺颖春为代表的,由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和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一线基层群众组成的10名特约监察员。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甘肃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研究制定了《肃南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明确其职责权限、工作方式、沟通渠道、保障措施等,对特约监督员的聘任、权利、义务、工作纪律、履职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保障通过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县纪委全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大会议定期召开特约监察员座谈会,对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提出意见等方式,畅通特约监察员职能发挥渠道。针对特约监察员在县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办理时限,制定了《肃南县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方案》,与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密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确保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同时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征询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丰富监督的渠道充分调动和发挥特约监察员参政、监督、咨询、参谋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学习研讨,提升履职本领。县纪委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部署,不断完善联系沟通与学习培训机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在全面总结特约监察员工作现行有效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搭建活动平台、创新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4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意见,为推动县监委特约监察员履行好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供了保障。

 (郝茜 朵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