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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巡察指导工作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17 14:43:12    浏览:0 分享

肃南县高度重视巡察指导工作,在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动员部署,强化巡前培训的基础上,把巡察日常指导督导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围绕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准确运用巡察方法、精准发现问题等方面,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持续跟进,纠偏正向,传导压力,确保精准运用巡察方法、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定位定性,精准撰写报告。

一是巡察办人员进组“嵌入式”指导。每个巡察组安排一名巡察办干部进组,担任副组长或联络员,在开展巡察工作的同时,承担该组的指导工作,既做好巡察员,又当好指导员。

二是定人定责“保姆式”指导。巡察办人员每人负责一个巡察组的指导工作,固定到本组进行全程指导,经常深入到巡察组,随时发现不足,随时沟通指导,给予支持帮助。

三是建组“巡回式”指导。成立指导督导组,专门负责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深入各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对现场巡察开展全程指导督导,并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指导督导过程,了解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巡察单位的反映和意见建议,及时向巡察组提供相关信息

是提供资料“对标式”自助指引。严格贯彻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系统总结梳理,制作了《巡察工作操作指引》《巡察参考规范性文件汇编》《巡察工作手册》《巡察文件制度汇编》等开展巡察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料,提供巡察组运用,使巡察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保持巡察工作方向不偏,重心不移,精准对症。(供稿:马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