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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20 08:58:40    浏览:0 分享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2年5月19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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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在兰州举行。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出席这次全会的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3人。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同意提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审查。

全会认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全会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