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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来源:肃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07 18:06:11     分享

    肃南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此外,设有纪委监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和普通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涉案款物保管、后勤保障服务、对外联络接洽等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和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有关单位提出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负责协调、指导联系乡镇和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工作。负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具体组织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承担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等。

县委巡察办职责简介: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巡察人才库完善等工作。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职责简介: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谈话室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落实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